1.所有考生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书、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水平合格证书、有效证件于4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来中央音乐学院教学楼506室研究生部领取准考证,交报名费800元人民币。
2.作曲系所有入复试考生须将招生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交至(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均可)中央音乐学院教学楼615室,现场提交材料时间为3月24日下午14:00-17:00;邮寄材料时间为3月23日至26日,邮戳时间不得晚于26日。材料内容参见以下网址中“三、复试前须提交的材料”部分(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201607/P020160719706450574988.pdf)。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教学楼615室,联系电话:010-66425720,邮编:100031。
3.音乐学系所有入复试考生须将招生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交至(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均可)中央音乐学院教学楼713室,现场提交材料时间为3月24日下午14:00-17:00;邮寄材料时间为3月23日至26日,邮戳时间不得晚于26日。材料内容参见以下网址中“三、复试前须提交的材料”部分(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201607/P020160719706450417482.pdf)。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教学楼715室,联系电话:010-66425723,邮编:100031。
4.复试考试日程安排将于3月29日公布,请所有考生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66425586。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