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
来源:南京审计学院招生信息网 阅读:2640 次 日期:2012-06-02 10: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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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 |
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
学校代码 |
国标13994 省标1807 |
办学层次 |
本科 |
办学地点 |
南京市 |
办学性质 |
独立学院 |
校 址 |
浦口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邮政编码:211815 莫愁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圩路77号,邮政编码:210029 |
一、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3、科类要求:文理兼招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保险、税务、物流管理、行政管理、资产评估。 4、等级要求:BC4C1合格。 5、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二、奖助措施:我院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等;设有宿舍协管员、校卫队员等100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150-2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三、证书类别: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四、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包括选修课程)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并以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名称具印,对条件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授予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的学士学位。 |
招生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25-86585517、58318186 |
传真:025-86585517 |
电子邮件:jsx@nau.edu.cn zsb@nau.edu.cn |
院校网址:jsxy.nau.edu.cn www.na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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