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3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
(二)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考试报名工作从5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驻宁的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网站(www.jsggy.net),报名咨询电话:(025)83226499。
(二)网报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有关软件将通过FTP平台下发。各考区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10月29日起,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征订
(一)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请各考区在组织征订时通知到每一位报考人员。
(二)为方便报考人员购书,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作为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请各考区认真做好报名网站和售书网站的链接工作。
(三)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打击盗版,2012年经济考试用书使用新的防伪措施,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报考人员辨别正版书。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结束后即将有关费用汇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专 业 | 代 码 |
工商管理 | 01 |
农业经济 | 02 |
商业经济 | 03 |
财政税收 | 07 |
金 融 | 09 |
保 险 | 10 |
运输水路 | 11 |
运输公路 | 12 |
运输铁路 | 13 |
运输民航 | 14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邮电经济 | 16 |
房地产经济 | 17 |
旅游经济 | 19 |
建筑经济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