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289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6〕12号)精神,2017年我院继续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有效期截止至当年报名规定时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7年8月31日。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代码:8880022
招生专业 名称 | 招生 计划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专业考试时间 | |
一至三年级 | 四、五年级 | ||||
戏曲表演 (粤剧表演) | 80 | 5600元 | 10000元 | 1400 | 2017年4月14日 8:30-17:00 |
舞蹈表演 | 160 | 5600元 | 10000元 | 1400 | 2017年4月14日 8:30-17:00 |
注:前三年学费、住宿费按中专收取,后两年学费、住宿费按大专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粤费004024号)执行。学院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具体招生数以省下达计划为准。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凡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五年制高职班的考生,必须到我院广州校区参加专业术科考试,并参加2017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满分150分,三科总分450分。文化课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广东省2017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二)专业术科考试内容:
1.戏曲表演(粤剧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如下(术科考试满分100分):
(1)唱歌(40分):现场演唱粤曲或者歌曲一首.
(2)基本素质测试(20分):包括基本功和身体条件。
(3)白话朗诵(20分):自备朗诵内容,时间控制在1分钟以内。
(4)音乐节奏测试(20分)
考试说明:考试必须穿练功服。
2.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如下(术科考试满分100分):
(1)自选舞蹈片段表演(30分):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2)基本素质测试(3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和身体条件。
(3)模仿测试(20分):现场模仿老师示范的动作。模仿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
(4)即兴表演(20分):监考老师播放音乐两遍,学生随音乐的旋律即兴表演,内容不限。
考试说明:考试必须穿练功服(自选舞蹈可以穿演出服)。
四、报名时间和报考方法
(一)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25日;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27日。
(二)考试费:
1.文化课考试费75元/人;
2.专业术科考试费50元/专业。
缴交方式可选择:
①现场确认报名点缴交;
②领准考证时到相关考点缴交。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25日;)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预报名,按要求填报报考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考生基本情况、报考志愿和考试地点。在完成网上报名操作后,请记录好本人的预报名号和密码。
2.考生可报考2个院校志愿,每院校3个专业志愿。
3.考生可根据报名系统提示,选定文化课及专业术科考试地点。
4.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017年3月25日~27日)内,凭预报名号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相关报名确认点设置在考生所选择的文化课考点学校内。报名确认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生源学校应届生证明原件。
(2)往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报名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填写好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含复印件一份),具体材料及叠放顺序如下: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就业创业证》(含《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
4.父亲或母亲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前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5.随迁子女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前在我省初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含学籍所在地与父母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有关证明。
(四)考点设置与选择
1.专业术科考试考点:考生如报考了我院,须到我院广州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横路十一号)所设考场,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2.文化课考试考点:
参与五年制高职招生的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均设有文化课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其中任何一个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
3.准考证的发放:
2017年4月13日,考生凭现场报名时的校对回执到所在术科考试考点领取术科准考证。
2017年4月14日,考生凭现场报名时的校对回执到所在文化课考试考点领取文化课准考证,熟悉考场环境。
(五)考试时间:4月14日-15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术科考试 | 4月14日 | 08:30—17:00 |
英语 | 4月15日 | 08:30-10:10 |
数学 | 10:40—12:20 | |
语文 | 15:00—17:00 |
注:考生凭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录取方式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戏曲表演(粤剧表演)和舞蹈表演录取时,在专业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其中院校内专业志愿之间采取平行方式录取。在不同考点参加同一类型术科考试的考生术科成绩互认。
六、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七、相关事宜
(一)考生参加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若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方案由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