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现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2.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简称随迁子女):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所持居住证在2014年9月1日前办理,且截止至2017年8月30日属于有效状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且截止至2017年8月30日,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住宿费(元/学年) | |
一至三年级 | 四、五年级 | |||
音乐教育 | 60 | 5600 | 10000 | 750-1000 |
舞蹈表演 | 40 | 5600 | 10000 | 750-1000 |
注:
(1)具体招生数以省下达计划为准;
(2)住宿收费根据具体住宿条件而定。
三、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3月20-25日(报名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_gz/)
2.现场确认:3月25-26日(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确认点)
四、考试安排:4月15日文化科考试;4月16日专业术科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