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院2017年高职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6〕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 院校层次、性质
1、 学校全称: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校址:厦门市同安文教区五显中路280号。
学院代码:14112(全国代码)
2、 办学性质和层次: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学制三年。
3、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学生毕业时由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经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二、学院简介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全国高考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座落在“国际花园城市”—厦门。由全国地产开发百强企业和全国地产开发运营效率十强企业的泉舜集团举办。校区一期占地260亩,规划用地1000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与生活条件优越,配套设施完善。学校目前设置有经济管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航空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始终坚持走“育人为本,素质为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道路,与北京通用航空集团、用友新道、大唐移动、厦门公交集团等知名企业联合建立长期稳定的紧密型合作办学关系,合作共建二级学院,实行校企“合作招生、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办学模式,将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第一指标,实现了毕业生高就业率和高质量就业。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条件优越、教育质量优良的创新型高职院校。
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我院发展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好的专业相对多安排招生计划,如工科类、财经类等部分热门专业。分配办法:按批复的计划进行分专业计划安排,按每班30~50人编制计划,参照近三年各专业学生报到情况,安排计划进行微调。招生计划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考试院下达的文件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安排计划。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投档考生的体检信息进行审阅,若考生综合体检结果为合格,予以录取;若考生部分体检结果为合格受限,而考生报考的专业有具体录取要求(如酒店管理、空中乘务专业),则按考生所填志愿进行专业调剂。
酒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空中乘务专业:
1、 五官端正,牙齿洁白整齐,肤色好,形象气质佳;
2、 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58cm—174cm;男生身高要求170cm—185cm;
3、 矫正视力1.0以上,眼球没有发生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听力不低于5米;
4、 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 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6、 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7、 无明显内外八字步、O型腿。
五、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职生考试(不分类别)分别划定“保底线”。实行按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出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高中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2)面向中职类考生招生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财经类、土建类、旅游类、制造类、计算机类等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执行。
<3>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考试院公布的时间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3)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六、学费标准:
学费均为9000元/年。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投入成本实际收取一定的培训与认证费用。具体学费按照当年物价局批复文件为准收取。
七、收费、退费
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详见福建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册。
住宿费:我院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每生每年住宿费1500元。
教材费:预收550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
生活用品、军训服装等代办费:预收450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
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规定办理。
八、学院联系、咨询、查询方式
(1)学院网址:www.xmdh.com
(2)招办电话:0592-7269258,7269259,7269260;传真:0592-7269261
免费电话:400-167-8855
(3) QQ咨询:1520171439,1525049398,1525944923
(4)监督电话:0592-7269200
九、本章程由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