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977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福泰路232号(邮编3550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闽东唯一一所公办高职院校,2015年底被遴选为13所“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院校之一。学院溯源最早的前身校为创办于1934年的省立福安农业职业学校和创办于1939年的福安师范学校,已有83年深厚的办学历史积淀,人才辈出、影响深远。1935年茶界泰斗张天福老校长亲笔书写校训“实事求是 身体力行”,奠定了学校的办学理念、治校精神 。现设有机电工程系、生物技术系、信息技术与工程系、文化传媒系、财经管理系和成人教育部等7个教学单位。开设了涵盖机械制造、现代农业、文化教育等领域及新兴经济社会急需的38个全日制专业和21个成人教育专业。以全日制高职(大专)学历教育为主,致力于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教职员工近300人,现有正高职称5人,副高及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3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百名专业带头人3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2人,2014年福建省第二届“清海杯—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 1人,福建省高等学校优秀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3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1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等。现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7个省级高职教育示范专业;2个国家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职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3门省级精品课程。2014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1项,荣获“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学院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交流,与台湾义守大学和台北海洋技术学院等建立了战略协作关系,双方互派师生开展访学、交流等活动。
三、2017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招生资讯•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为准。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招生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面向中职(计算机类)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5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0 |
面向中职(计算机类) | 动漫制作技术(广告动画方向) | 30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茶叶生产与贸易方向) | 8 |
面向中职(教育类) | 学前教育 | 55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茶艺与茶叶营销 | 8 |
面向中职(教育类) | 商务英语 | 15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6 |
面向中职(财经类) | 会计 | 50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园林技术 | 10 |
面向中职(财经类) | 物流管理 | 20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会计 | 15 |
面向中职(制造类) | 数控技术 | 25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8 |
面向中职(美术类) | 风景园林设计 | 25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建筑室内设计 | 16 |
面向中职(财经类) | 市场营销 | 25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学前教育 | 30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0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小学教育 | 40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食品生物技术(营养与检测方向) | 8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装潢设计方向) | 10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审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 20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视觉设计方向) | 10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10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旅游管理 | 8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0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动漫制作技术(漫画与插画方向) | 15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船舶工程技术 | 6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0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8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15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电机与电器技术 | 8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移动商务 | 10 |
面向普通高中生类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8 |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1.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
3. 招生监察电话: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593-8986321
五、录取规则
1.在招生录取中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2017年高职招考录取政策及各项加分政策,并执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校委托有关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计算机类(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广告动画方向)专业)、教育类(学前教育、商务英语专业)、财经类(会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制造类(数控技术专业)、美术类(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有关高职院校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有关高职院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4.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7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3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我校面向高中生招生无需技能测试,投档分即文考总分。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六、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民办学校)。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学院网址:http://www.ndgzy.com/ ,招生咨询电话:0593-6558609 6577020,招生咨询QQ:210373873,招生办传真:0593-6558609 6577020,电子邮箱 :nzyzsb@163.com。
九、本章程由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