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将于3月19日进行,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逐步成为普通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请广大考生珍惜此次考试机会。
2.考生在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前,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清楚了解哪些物品可以带入考场,哪些物品禁止带入考场,防止出现因误带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更要清楚哪些行为不可为,如有不慎,可能触碰法律底线。
3.报考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除了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还要选择参加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选报对口招生的考生还要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具体安排详见省考试院或招生院校网站,请广大考生切莫错过测试时间。
4.按照《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4月18日前各招生院校将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27日-28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对口招生都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考试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按《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追究刑责。
在2016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期间,我们通过网友举报和网上涉考信息巡查,及时发现了一起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并在网上发布的违规事件和一起在QQ群虚假发布考试答案谋取利益的违法事件,我们立即启动省教育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机制,公安机关迅速落地查人,消除隐患。对上述考生和其他存在由他人冒名替考、携带手机入考场行为的考生依法依规进行了严厉处罚,希望广大考生引以为戒。
省考试院再次提醒广大考生要遵规守章,遵纪守法,诚信考试,切莫因小失大,触犯法律法规底线。高考没有捷径,只有通过努力才能实现梦想。也祝愿广大考生在考试中发挥水平,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