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关于做好2017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教学司[2016]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订如下复试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复试与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复试与录取工作;研究决定复试与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高 飞
成 员:陈克义、叶勇、詹学军、 吴冬声、 陈琳 、郭兵要
纪 检:王继民
后 勤:张韬、刘曼玉
二、复试条件
1、一志愿复试考生基本条件:
成绩必须达到该专业国家初试成绩分数线。
2、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专业素养考核(由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4、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3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综合面试60%。
四、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美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按初试报考专业确定名单进行差额复试,按照总成绩由高到底录取。
(一)专业复试笔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1、专业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二级学科命题,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各学科笔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 | 方向 | 笔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美 术 学 | 美术理论研究 | 命题写作 | 120分钟 |
绘画艺术研究 | 油画写生 | 180分钟 | |
中国画艺术研究 | 书法创作 | 180分钟 | |
美术教育研究 | 美术教育学 | 120分钟 | |
书法艺术研究 | 书法基础 | 180分钟 | |
美 术 | 油画创作研究 | 命题创作 | 180分钟 |
中国画创作研究 | 书法创作 | 180分钟 | |
书法创作研究 | 书法理论 | 120分钟 | |
艺术设计 | 艺术设计 | 设计史 | 120分钟 |
备注:复试笔试绘画实践内容考生请自备绘画工具及材料,其中油画框为50×60cm大小,国画及书法方向稿纸自备,但须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2、综合面试形式主要为现场导师组老师提问。
3、英语听力及口语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成绩计算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五、拟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
4、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得分低于60分)。
(5)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得分低于5分(含5分)者。
六、申诉电话: 0553-5910866
本细则由美术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注:具体专业复试地址及时间报到时详见美术学院公告栏
美 术 学 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