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临时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报考专业可参考《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3月31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1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00前往郴州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4月5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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