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请在打印准考证时,核对个人信息及照片,确认无误打印。>>
2017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笔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笔试考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3月19日。
上午 09:30开始(09:00考生入场)
二、考试地点
沈阳技师学院(东站街50-1号)教学楼主楼1楼:101-104教室;2楼201-207教室;3楼301、302、303、304、305、307、308教室;4楼401、402、404、406、407教室,详细考场安排请看下方附表。
乘车参考:乘132、151、271路至康福食品站下车;乘253路至东方玫瑰园站下车。
特别提示: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路线,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三、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下载地址: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
2. 3月19日上午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09:00前到达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可携带蓝、黑色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入场。除此以外,严禁携带其它物品(纸张、文字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词典、涂改液等)。开考后,如发现考生座位上有违禁物品者,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考试违规处理。
4.考生请在考试前关注华厦外包辽宁、沈阳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平台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官网,查看考试组织部门可能发布的相关重要消息。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