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院提前招生章程,现将申请素质特长分的相关信息做以下温馨提醒:
一、在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委托相关机构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学科竞赛、文艺比赛、体育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可申请素质特长分。
二、素质特长分标准见下表,其中团体竞赛是指两人及两人以上的竞赛,提交的申请材料(奖状、证书或文件)中需有申请人名字或组织部门提供的证明。
三、考生提交的获奖证书中,政府部门组织的赛事获奖证书落款须是加盖政府主办部门公章或获奖文件;政府部门委托相关机构组织的赛事除获奖证书或文件外,还应提供政府部门委托相关机构组织活动的文件。
四、提出素质特长分申请的考生,在4月21日现场确认时提供《素质特长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复印件(A4大小规格),并查验原件。
考生若有相关疑问可电话咨询0571-82871234,82606765。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