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考紧缺专业公务员选择录用单位公告》,现将3月6日至3月8日紧缺专业公务员录用单位选择结果(第一批)予以公示(见附件1)。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至3月19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选择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邮编:518040,电话:0755-88128433、88128735,传真:0755-8810171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因考生放弃选择而出现空缺的职位(见附件2),在该职位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选择录用单位;如体检合格的考生递补后职位仍有空缺的,将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等额安排总成绩合格但尚未参加体检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递补选择录用单位。具体事宜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