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湖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的实施意见》(南政办发〔2016〕71号)文件要求和《关于下发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南湖街道的工作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嘉兴市本级户籍(或在嘉兴市本级已经购房定居)。
3、男性,年龄在25周岁至45周岁之间,(即1972年2月至1992年2月,退伍军人适当放宽)。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以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毕业证书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它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待遇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消防安全专管员 | 年薪4.5万元左右 | 6 | 1、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2、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具有消防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优先。 |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符合条件者,可于即日起至3月25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到南湖街道安监中队办理报名手续(地址:南湖区三水湾菜场北侧冶南路12号1楼,联系电话:82850252,联系人:赵林斌。
2、资格审查。南湖街道成立资格审查小组,2017年3月31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原则上按照岗位1:2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领悟、表达、实干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湖区人民政府南湖街道办事处等相关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6、聘用。最终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次公开招聘将于4月30日结束。监督举报电话:89970304。
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