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县城各学校缺编、部分农村学校超编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县编委审核同意,决定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均衡的原则下,选调部分农村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现将有关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一、学科需求职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7年漳浦县教师选调县城学校任教职位条件一览表。
二、选调进城对象
选调到县城任教的教师必须是:在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任教累计满5学年(即2012年3月17日前入伍)且有3学年以上的本学科任教经历的现农村学校教师(应扣除在民办学校或借用交流到县城学校、外系统的工作年限)。
同时还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选调进城任教高中及职校的教师,须为现任中学教师,所申请的任教学科对应专业学历必须是本科及以上,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
2.选调进县城任教初中的教师,须为现任中学教师,所申请的任教学科对应专业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具有初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3.选调进县城任小学的教师,所申请的任教学科对应专业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只能选择小学教师岗位;富余学科的中学教师选择到小学任教的,仅限音乐、美术、体育、英语四个学科,且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申请的任教学科相一致,持有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
4.选调进县城任教幼儿园的教师,须为幼儿(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5.选择特殊教育专业岗位的教师,须为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或经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幼儿园、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选择特殊教育学校安全管理员岗位的,须是超编中学的男性教师,其中物理、生物、地理、化学、信息技术教师不得申请。
三、选调进城程序
1.选调办法
此次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采取书面检测和农村任教教龄得分、县城交流教学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按学科需求,根据笔试成绩、农村任教教龄得分、县城交流教学加分三者的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如出现积分相同,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若笔试得分再相同,以农村任教教龄得分高者优先。放弃选岗的空额依次递补。
2.选调计分
(1)农村任教教龄得分
农村任教教龄可累计计算,每一学年得1分。(学年以当年9月1日-第二年8月31日止)
(2)奖励分
县城交流教学每学年得2分。
(3)书面检测分
本次检测使用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的试卷,卷面分数150分,以百分制折算后的得分为检测成绩。
3.资格审查
2017年3月13日-17日,申请选调人员到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任教所在学校出具的农村任教证明一份;由县城学校和编制所在学校共同出具的交流教学证明一份(详见材料清单)。
4.报名考试
(1)经教育局资格审查通过的农村教师方可报考。
(2)考试方法
申请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报名时间统一为2017年3月18日~3月24日。从委托考试窗口进入报名,每位申请者只能报考1个学科职位,并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注明“选调进城+职位名称”。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1.选调进城任教的教师,任教的科目必须与所学的专业一致;若县城该学校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职数已满,其职称只能低聘。调进城后一个月内,其工资人事关系须迁入新的学校,逾期不办理者,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
2.曾到民办学校任教或外借其它系统的教师的农村任教教龄计分,一律只计算其在农村公办学校实际任教的年限累计得分。在农村学校间借调任教的,农村任教证明须经编制所在学校及实际工作学校共同确认。
2014年根据县教育工委浦委教[2014]11号文件抽调县城交流教学人员在县城交流教学期间不予计算农村教龄。
3.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以纪检组监察室审核为准),不得申请。
4.申请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用A4纸打印),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5.本方案由漳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漳浦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
1.2017年漳州市漳浦县农村教师选调县城学校任教提交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