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
报考刑法学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的考察范围限于刑法学,报考诉讼法学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的考察范围限于刑事诉讼法学,满分为100分。考生任意抽选两题,试题一经抽出,不再重复使用;考生有一次重新抽选的机会,但放弃作答第一签将被扣掉15-20分。
2.外语测试
专业外语内容为法学专业外语和日常口语,满分为100分。由考生从中任意抽选,试题一经抽出,不再重复使用,考生不得重新抽取。
3.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科研活动及潜质占50分,教育背景50分。
二、注意事项
1.复试满分为300分,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所有复试合格考生按各专业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3.刑法专业复试比例为215%、诉讼法学专业复试比例为133%。
4.报到时考生须准备的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往届在职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
(5)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考生须准备五份个人资料(含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三、复试安排:
1.刑法专业复试安排
检录时间:上午8:00开始检录(8:00未到考试地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检录地点:1825室;
检录时考生须准备个人身份证及学生证。
复试时间:2017年3月17日8:30-18:00;
复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层1820、1822会议室;
复试当天还须缴纳100元的复试费;
复试考生的入场顺序表及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另行通知。
2.诉讼法学专业复试安排
检录时间:上午8:00开始检录(8:00未到考试地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检录地点:1825室;
检录时考生须准备个人身份证及学生证。
复试时间:2017年3月17日10:00- 12:00;
复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层1833会议室;
复试当天还须缴纳100元的复试费;
复试考生的入场顺序表及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