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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这是安徽警方官方微博前不久转发的一幅标语内容。此“语”一出,迅速走红,引来全国各地警方和多家媒体官微的转发及网友热评。原来,该标语出自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芙蓉田派出所。(3月7日《法制日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南方都市报墨攻:标语虽然挂在墙上,或者出现在大喇叭里,但说到底还是一种对话和沟通。而从有效沟通的原则来看,自然是道理越浅显、语言越生动越好,这样沟通成本才最低。当然,也有人会故意增大沟通成本,这要么是不想好好沟通,要么是为了保护内部沟通的安全,比如接头暗号,估计背起来也挺费劲,操作起来也容易让人当成疯子,但为了防止外人发现,倒是一个不错的法子。
显而易见,广而告之的标语就属于前一类,就该言简意赅又直抵本质。这一要求看似简单,实则也不容易。还记得前几年读到的一条标语,“严禁无牌无证车辆酒后超速超员行驶”,连意思清楚都没做到。有牌有证的车就可以超速啦?明显不是嘛。和“劝架标语”相比,后者高出的就不只是一个段位。
当然,对于“劝架标语”,公众也并不是众口一词地点赞,如果说“打平怎么办”纯属凑热闹、找乐子,那“虽然本意好的,但是貌似与法理不符啊,难道坐牢与否不看对错而是看武力值”以及“扯淡,寻衅滋事打输就不坐牢了?正当自卫打赢也坐牢”等质疑的出现,也提醒标语的出炉还是要慎之又慎,否则很容易引发误会。不过,具体到这条标语,倒没有啥问题。且不说这条标语源自对一个真实案例的客观陈述,即便把特殊背景抽离,其结论依旧成立。因为这标语分明还用了互文的修辞,反正表达了这么一个意思,打架不对也不该,不管打赢打输,或进医院,或进牢狱。
而往深里说,“劝架标语”的走红,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话语体系的变化和重塑。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去中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威权型的对话与沟通将越来越没有市场,尤其一旦跳到体制外,到了广阔的市场和社会领域。最后,我想说的是大巧若拙,最好的说理技巧就是陈述。一则,陈述的平等关系很容易让受众理解和接受;二则,事实胜于雄辩。走红“劝架标语”的背后,不就站着一个鲜活的事实吗?
@启东日报李秀荣: “劝架标语”之所以走红,受到网友热捧,赢在其通俗易懂,警示意义又很显着。该标语既没有引经据典,也没有任何说教意味,而是用最简单的语言,相当于老百姓的大白话,分析了打架后果:打架必然双输,永远没赢家,又何必互相伤害?在直白却有力的告诫中,提升了公众对“打架不可取”的价值认同。这从“春节期间一起打架斗殴事件也没发生”,就可以看出这条标语对打架现象的疗效。要知道,春节期间可是社会治安最乱的时候。
与这条接地气的“劝架标语”截然相反,一些普法标语充满了说教腔调,照本宣科,千篇一律,枯躁乏味。比如直接挂几条干巴巴的法条,或者宣讲一些大而空的道理,如“法律是把双刃剑,惩恶又扬善”等等,并没有直指问题的核心与本质。这类普法标语虽然不至于让老百姓看不懂、难理解,却难以引发他们的情感共鸣与心理共振,更不要说让他们产生“打架不管打赢打输,都要付出代价”之类的社会认知,自然无法收获应有的普法效果。
还有一些普法或治安标语充满居高临下的威胁和恐吓。如某县警车后挡风玻璃曾张贴“飞车抢夺,拒捕击毙”的标语,某地曾出现“警告一切入室盗窃犯,一旦抓住就地正法”的标语,某地曾出现“上坟祭祖时如引起火灾,除追究刑事责任外,并铲除祖坟”的安全公告……这些倒不是陈词滥调,也很“接地气”。但问题是,普法要在“吓”字上下功夫吗?老百姓不是“吓”大的,良好治安环境也不是“吓”出来的。以暴力标语宣传法律不一定合适。
事实上,在文明和法制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的今天,普法宣传更需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从俯视转变为平视。要让普法宣传更易于群众接受并收到良好效果,就要讲究“深入浅出”,深入研究法律条文,深入体察老百姓的接受习惯,然后“浅出”--将原本枯燥的宣讲内容,用大众易于理解、易于感知后果的语言,表达出来,也就是用老百姓听得懂的“土话”来说“法”,如此“大巧若拙”,方能降低沟通成本,得到群众的自觉认同和遵守。
@正义网张玉胜:走红网络的“劝架标语”,有着真实的案例支撑。今年春节前,海南国营芙蓉田农场两个小伙酒后因琐事闹矛盾,进而演变为大打出手,一名小伙被打伤。结果,打输的那位住了院,打赢的那位进了看守所。但需要指出的是,这条形象描述两败俱伤、没有赢家的打架后果的“劝架标语”,并非为这起案件量身定做的以案说法,而是契合同类打架斗殴事件特征的规律性总结。正是其所具有的普遍性劝导意义,使其深入人心和广为流传。
标语口号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文化现象,是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动员方式,使用范围遍及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功能近似于格言警句。标语以其语言形象简洁、内容明确严谨、语气富有鼓动性等特点征服受众,或在理智上启发人们,或在情感上打动人心,对人们的社会行为起着不可忽视的导向作用。遗憾的是,曾几何时,缺乏人文气息、语气冷漠生硬的标语,让人反感。而随着近年来诸多接地气、人性化的标语涌现,标语的教化安民传统又得以回归放大,“劝架标语”就是这样的金玉良言。
打架斗殴作为一种司空见惯的违法现象,其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人们争强好胜的虚荣心,心态浮躁的不冷静,以及漠视法律法规的法治淡薄。君不见,一句“你瞅啥”的无事生非,就能引发起一场拳脚相加的恶斗,甚至演化成一幕幕令人扼腕叹息的悲剧。“劝架标语”以其话糙理不糙的实言相告,为人们析理普法、言明危害:“打架无赢家、后果很严重”,不仅会导致身体受害、心灵受伤,住院要花钱受罪,致人伤残更当受到法律严惩。这无形中提升了人们对“打架不可取”“打架不值得”的价值认同,让受众在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感悟反思中受到教益与启迪。
“劝架标语”是当地公安机关在长期群众工作中提炼出的经典“金句”,它不仅是一种对话语体系与表达的探索与创意,也折射出人文关怀的社会管理理念的升级换代。
@东方网王甄言: “劝架标语”走红,并不意外。首先,这副标语语言质朴,非常好记,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不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这是一句大白话,只要稍微有点儿文化,就能明白这副标语的意思,只要百姓明白其中的意思,就能起到警示教育效果。其次,这副标语说理非常清楚。它要表达的意思很明白,打架不是好事,是坏事。不管谁参与打架,都不会是赢家,所以,请大家遇事要冷静,不要急躁,动辄打架,最终,就算打赢了架,既要赔医药费,还人坐牢,害莫大焉;如果打输了,要挨痛住院吃药,吃尽苦头。所以,千万不要意气用事。
“劝架标语”走红,且受到舆论普遍好评,对政府工作是一种启示。一则,做宣传教育,不一定要引经据典,一本正经,搞得非常有文化气息,看起来“高大上”,实际上百姓看不懂,看不明白,就失去了宣传标语的作用。所以,搞宣传标语,一定要让百姓看得懂,看得明白,力求做到一看就心里亮堂,肯定政府写得好,认同宣传标语的说法,有教育意义,则足矣。
二则,做宣传教育一定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了解群众的想法,熟悉语言,把宣传标语写到群众心坎儿上,说到点子上,让群众容易接受,又容易记住,然后口耳相传,深入人心,就起到了宣传作用。否则,群众记不住,甚至不解其中意,更无法再宣传下去,就只能政府部门自个儿欣赏了。
三则,宣传标语可以是大白话,但不能粗俗、野蛮,甚至违法。“劝架标语”虽然是大白话,但是,它非常通俗地把道德和法治精神都寓于其中:其一,打人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惩罚;其二,打伤人还要赔偿医药费;其三,打架污染社会风气,要受到社会谴责。这与过去有些“狠标语”“雷人标语”相比,比较文明。而且,百姓看到这副标语,觉得把道理讲明白了,很顺口,还不觉得“呛人”,所以点赞。
解析:在日常生活中,宣传标语随处可见;有些宣传标语千篇一律、陈词滥调,难以引发公众的情感共鸣与心理共振。而“打输住院 打赢坐牢” 的标语创意,之所以如此深入人心,其一在于语言朴实直白但有力,让人一看就懂;二则在于直指问题的核心与本质,没有任何的说教腔调;三则把打架行为的严重后果一语道破,对看到这则标语的人能立刻起到警醒作用,进而起到劝导的效果。正是因为有说服意识,所以当地挂出这条横幅后,一起打架斗殴的事件都没有发生,可以说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虽然说把“春节期间未发生一起打架斗殴事件”归功于一条“劝架标语”,理由有点牵强,但不得不说,它着实透视出充盈人情味、话糙理不糙的价值传播和管理智慧。它以老百姓听得懂的大白话说理释法,其提醒冷静、抑制冲动、多思后果的劝阻与警示效应不言而喻。这不仅是一种话语体系与表达的探索,更是一种社会治理思想的升级,体现了公安执法部门的价值观念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