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震局下属事业单位是中央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 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或考核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5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地震局2017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日(“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日— 3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函报(其它方式无效)。请拟报考人员在3月1日-3月15日登录中国地震局网(http://www.cea.gov.cn)、重庆市地震局网(网址:http://www.cqdzj.gov.cn)、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下载《重庆市地震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填写个人资料(打印或其它人代写无效),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到重庆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重庆市渝北区红黄路339号,联系电话:023-67081799,邮编:401147)。函报截止时间在2017年3月15日下午5点30分前(以寄出函件的邮戳为准)。报名时须提交: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其姓名);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持有学校证明)、户籍证明、工作证明、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及获奖证书,或其它可以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每份复印件上必须有本人签名,否则无效)。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或确定为考核对象。会计核算岗位的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阶段,其他岗位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会计核算岗位笔试
会计核算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5,达不到1:5比例的是否开考由重庆市地震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范围为: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新的政府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具体考试时间待资格审查完毕后与考试人员名单一并通知(详见重庆市地震局网站公告)。笔试前人事部门对参加笔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才能参加笔试。
六、面试或考核
(一)会计核算岗位面试
会计核算岗位笔试成绩出来后在重庆市地震局网站及时公布,并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公告。面试方式内容参照录用公务员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与职务有关专业知识。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排名由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名的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其他岗位考核
其他岗位由重庆市地震局组成考核招聘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考核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计分方式,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根据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考核成绩
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考核时间:2017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公示
由重庆市地震局人事部门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由重庆市地震局人事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地震局人事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重庆市地震局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招录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中国地震局审批同意后,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九、纪律要求
参与考核、考察及录用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凡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录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录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地震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