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湘组发[2015]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醴陵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数量
共选拔6名。其中职位一:醴陵市委组织部机关科员3名;职位二:醴陵市党员教育中心科员1名;职位三:醴陵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员2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职位一、二报名范围:株洲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
职位三报名范围:株洲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除工勤以外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32岁以下(198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198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1.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至3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醴陵市委八楼811办公室。
3.报名要求: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可登录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ling.gov.cn/)下载表格填写,并按要求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
(2)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事业单位首次聘用登记表、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4.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选拔质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拔人数应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选拔人数。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811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三个职位统一考试,职位一和职位二合并排名;职位三单独排名。
1.面试
(1)面试科目与内容: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
2.笔试
(1)笔试人员及公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次并列一并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对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折合总分为100分。
六、考察与试用
1、差额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职位一、职位二前5名为考察对象,职位三前3名为考察对象(其中职位一、二差额考察对象1名,职位三差额考察对象1名)。市委组织部将派出3名以上成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能力、文字综合水平等。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形成丰富详实的考察材料向部务会汇报。
2、试用。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跟班试用人选,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跟班试用期满后,市委组织部综合考试、考察和试用的具体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并统一安排工作岗位,选调对象必须服从安排,拒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调对象及职位分配方案将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811室)
联系电话:23283170
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