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省部属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7〕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6月17日至18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7日 上午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二级)
下午 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8日 上午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二、报考事项。报考人员于3月20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同时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再于3月28日至30日携带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相应的证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金华市金东区宋濂路1098号309室 0579-82177965)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4月10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交纳考试费用。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6月12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务必认真仔细、反复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在提交审查材料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
上述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考试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报考资格审查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或“办事指南”栏目相关公示。
三、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加收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再在“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当场向报考人员告知不通过理由。
四、考试用书。教材征订具体事项由省计量测试学会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六、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报考资格审查时,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提供真实齐全的审查材料。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级别、未交费、审查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信息联络、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各县(市、区)人社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按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对主观违纪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