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东莞市渔业质量监督检验站、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东莞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是隶属于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经费由市财政核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技术岗位,共招聘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实验室检测工作,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初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16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东莞市汇峰中心H座7楼)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少于3人取消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
1、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人数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实验操作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拟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三)拟聘人员于外省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咨询电话:22832712、23116111;联系人:姚少强、刘文瑜。
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2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