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是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普通中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阜阳师范学院关于招聘教师考核的有关规定,经研究,2017年附属中学招聘教师12名,本着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公开招聘下列专业在编教师12人(含人才引进3人):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各2人,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各1人。
2.应聘同一专业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考核,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专业,经批准后方可开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第一学历)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硕士研究生须本、硕专业一致。
3.具有中学教师资格。
4.岗位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获市级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奖励)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
5.符合中学教师任职的其它相关条件和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收:
(1)结业或肄业者。
(2)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3)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原签约单位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者。
(4)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秘人〔2004〕56号)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者。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4日至3月26日
(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阜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办公室。
3.报名办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报到证、奖励证书及有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等证件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或院、系)证明,并在签约时提供证件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现供职单位的同意报名函。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四、考核安排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9日
上午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综合知识内容(30%):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等,重点考查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方案设计等);专业知识(70%):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等。
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由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于2017年3月31日(下午3:00-5: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附中教学楼。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复试入围人员名单及复试有关事项,请登录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或阜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网站查询。
2.复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并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对进入复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复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同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复试通知书。
复试由人事处、附中组织,采用无生授课、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复试,岗位招聘数与进入复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该招聘单位当天复试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对复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认办法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复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带入复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复试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后研究决定。
六、考察体检
主要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并公示一周。对学校批准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批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八、招聘纪律
阜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新进中国足彩网工作,由阜阳师范学院监察处全程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回避。
注:以上事项如有变动,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文件再作调整。
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附属中学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