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中,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占50%;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占5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能力,委托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命题考试。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下同)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网上公布。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工作由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两部分相结合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在面试总成绩中占50%;技能操作满分100分,在面试总成绩中占50%。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100%=笔试成绩(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50%+技能操作×50%)×60%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