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红河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9月9日-10日举行。现就2017年度云南省红河考区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红河考区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1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7年4月5日。
(二)报名的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
(三)考试时间:2017年9月9日-1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9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9月10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四)考试地点:蒙自。
二、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以上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2.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3.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4.因全部实行网上交费,考生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5.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三、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确认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财会[2016]100号)的精神,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每科56元整。
四、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8月25日开始打印准考证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