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阜沙镇党委、政府批准,阜沙公安分局决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序号 | 岗位 | 名额 | 资格条件 | ||||||
招聘对象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身高 | 其他要求 | |||
1 | 巡防队员 | 6 | 退役军人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20-35周岁 | 168cm以上 |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
社会人员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22-35周岁 | 168cm以上 | ||||
2 | 法医 | 1 | 社会人员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法医 | 35周岁以下 | 168cm以上 | 男性优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四楼政工监督室
报名者须亲自到场,提供报名表(附件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小一寸2张。
(二)考试与考核
经我单位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安排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按各50%计入考试总成绩,择优入围。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人员。
2、面试:由阜沙公安分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封闭式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处事能力、理解应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体能测试:面试合格者将由我单位通知本人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女子8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三)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择优确定的拟雇用人员,按规定政审、公示后,按照《阜沙镇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办理审批录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阜沙镇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13928193156或0760-23189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