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临时用工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管理
岗位:速录员
本次招聘性质为临时用工,招聘的人员不占用法院编制,人员由铁西法院负责分配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人数和范围
公开招聘速录员9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5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志愿从事招聘岗位工作。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计算机操作技能,男性每分钟打字120字以上,女性每分钟打字150字以上。(部队转业者可适度放宽年龄条件至40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要求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60米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及重大疾病,无前科劣迹。
5、具有沈阳市城镇户口或在沈阳有居所。
6、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四、工资待遇
每月基础工资1500元(含个人缴费部分),缴纳“五险一金”,每月发放绩效工资400元,每年递增工龄工资50元。招聘的临时用工人员试用期二个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28日
2、报名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7号甲沈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厦309室(第四人民医院交通岗东南侧)。
3、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规格)。不具有沈阳城镇户口的须提供市内居住证明。
4、咨询电话:26210222
(二)组织招聘考试
统一组织招聘考试,招聘考试采取计算机操作、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录取成绩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计算机操作+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计算机操作:主要考核打字速度,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2、笔试:法律常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计算机考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张榜公布。
(三)体检
参加面试合格的9人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考核
考核全部合格的人员,参加政审。
(五)政审合格的人员张榜公告,通知签订劳动合同。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