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蒙自市委组织部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中共蒙自市委组织部研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7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善于团结同志,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其中:中共党员5名,其他2名。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敬业精神,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四)具有城镇户口。
(五)失业一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中共蒙自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工作人员5人,中共党员。
(二)市委老干部局老年大学2人。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4日~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共蒙自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蒙自市级行政中心C区411)。
3.报名所需材料:
(1)2017年中共蒙自市委组织部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表1份(填写后打印)。
(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查:由中共蒙自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蒙自人才网向社会公示3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中共蒙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3个月。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蒙自市《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二)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按照蒙自市相关规定执行(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险。五险中需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三)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
(五)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
报名联系人:田秀莲
联系电话:0873~3722146
中共蒙自市委组织部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