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设置
2017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5月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专业、科目设置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志于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和专业。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2017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uankao.org.cn)进行网上报名,进入网页后点击主页左侧的2017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专栏的考生报名窗口,两个入口任选一个进入后按照指令顺序进行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请先选择单位或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请应试人员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间:3月14日9∶00—3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3月15日9∶00—3月27日16∶00。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uankao.org.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5月16日9∶00—5月20日14∶05。
(二)2017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济南、青岛、济宁、东营、威海、日照、德州设置考区,报考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的应试人员在济南市参加考试。
四、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专业上午科目的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科目的考试为主观题,除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科目采用分批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外,其余专业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字典、计算器、手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带入座位。
五、其它事项
(一)考试纪律:对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工信教〔2016〕11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费每人每科68元。
(三)考试用书:考试大纲与教材信息请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uankao.org.cn)查询。
(四)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公布。
(五)证书发放:资格证书经人社部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发放,到达我市后,将在“青岛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发布相关证书办理通知,请应试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六)发票领取:请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如需考务费发票,必须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青岛市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人才培训窗口领取考务费发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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