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1、考生應擁護“一國兩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2、考生須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3、考生須參加2017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且符合教育部《2017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相關要求及最低錄取標準。
4、考生考試成績中,四個核心科目(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科、通識教育科)總分達到17;單科方面,報考經管類及人文科學試驗班的考生,指定科目需達到具體等級要求。綜合素質突出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二、招收名額
2017年香港免試生計畫擬招收30人,根據生源情況調整。
三、招生專業及最低入學要求
招生專業 | 分流專業 | 一般要求 | 等级要求 |
公共管理類 | 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土地資源管理 | 四個核心科目成績總分達17 | |
新聞傳播學類 | 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傳播學 | ||
社會學類 | 社會學、社會工作、公共事業管理(公共政策與人口管理) | ||
國際政治 | 國際政治、外交學、政治學與行政學 | ||
人文科學試驗班 | 哲學、宗教學、倫理學、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歷史學、考古學、國學、中國共產黨歷史 | 中國語文:第4等級 | |
工商管理類 | 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貿易經濟、管理科學 | 數學:第4等級 | |
法學 | 法學 | ||
經濟學類 | 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能源經濟、國民經濟管理 | 數學:第4等級 | |
金融學類 | 金融學、保險學、金融工程、信用管理 | 數學:第4等級 | |
財政學類 | 財政學、稅收學 | 數學:第4等級 |
四、申請程式
2017年香港學生免試報讀內地普通高等學校採取網上預報名及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考生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間登錄對港免試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在3月10日至30日(星期日及香港公眾假期除外)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進行現場確認。
網上預報名及現場確認具體要求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公示。
五、選拔辦法
我校根據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選,初選合格的考生將採用面試形式進行選拔。
考生參加面試時請攜帶如下書面材料原件:《內地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報名表》;身份證明(學生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學習證明等材料(中學文憑考試成績、中學成績單、獲獎證明、校長推薦書、校長推薦計畫表格等);報考中國人民大學的個人陳述(要求考生本人手寫)。
六、錄取原則
面試後我校將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中學文憑考試成績以及面試成績,擇優選拔錄取。我校在錄取時優先考慮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
七、流程安排
學校複試:6月初,具體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以電郵方式通知;
公佈複試名單、複試、公佈複試成績、公佈最終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等環節的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將另行通知。
八、入校、體檢及學生管理
免試錄取的學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指定時間(9月初)來校報到。具體事宜屆時參考《中國人民大學新生入學須知》。
入學報到時,考生所持出入境證件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者,按照《中國人民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2005-2006學年校政字21號)處理。
香港免試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學生相關管理規定,學校將盡力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和幫助,以便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九、學費和其他費用
香港免試生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原則上安排與內地學生同住,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收取。
學生在校期間往返港澳臺地區和北京的旅費及醫療保險等各項費用自理。
香港免試生收費明細表
項目 | 金額(人民幣/學年) | 備註 |
學費 | 5000元 | —— |
住宿費 | 不超過1200元 | 此為最高標準,按住宿安排據實收取。 |
注:如遇政策調整,執行調整後標準。
十、頒發學歷證書及種類
本科生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中國人民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學士學位。
十一、招生辦公室聯繫方式
校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大街59號
郵遞區號:100872
電話:86-10-62510092
傳真:86-10-62511156
學校主頁www.ruc.edu.cn
陽光招生資訊平臺www.rdzs.com或rdzs.ruc.edu.cn
電子郵箱:zsb@ruc.edu.cn
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