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术项目
考试项目:正踢腿(10%)、腾空飞脚(10%)、拳术(40%)、器械(40%)。
一、专项技术
1.正踢腿(满分为10分)
(1)测试方法:身体正直,挺胸、收腹、立腰。踢腿时,摆动腿挺膝伸直,脚尖勾起绷落。收髋猛收腹,踢腿过腰后加速,要有寸劲。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正踢腿评分表(表1.),独立对考生的技术完成情况进行评定。按10分制打分,所打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两位。
表1. 正踢腿评分表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10—9.5分 | 9.49—8.9分 | 8.89—7.5分 | 7.49分以下 |
标准 | 凡符合摆动腿挺膝伸直,且其余三点(支撑腿挺直,上体正直,摆动腿脚尖触及额头)都符合技术要求。 | 凡符合摆动腿挺膝伸直,且其余三点(支撑腿挺直,上体正直,摆动腿脚尖触及额头)符合两点。 | 凡符合摆动腿挺膝伸直,且其余三点(支撑腿挺直,上体正直,摆动腿脚尖触及额头)符合一点。 | 凡摆动腿未挺膝伸直,或摆动腿挺膝伸直其余三点(支撑腿挺直,上体正直,摆动腿脚尖触及额头)均不符合。 |
2.腾空飞脚(满分为10分)
(1)测试方法:在空中,左腿屈膝收控于腹前;右腿在空中踢摆时,击响腿脚尖过肩;击响时,击掌、拍脚连续、准确、响亮;上体正直或微向前倾;落地时,起跳脚先着地。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腾空飞脚评分表(表2.),独立对考生的技术完成情况进行评定。按10分制打分,所打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两位。
表2. 腾空飞脚评分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10—9.5分 | 9.49—8.9分 | 8.89—7.5分 | 7.49分以下 |
标准 | 凡符合起跳脚先着地,且其余三点(左腿屈膝,连续击掌、拍脚,摆动腿脚尖过肩)符合三点技术要求。 | 凡符合起跳脚先着地,且其余三点(左腿屈膝,连续击掌、拍脚,摆动腿脚尖过肩)符合两点技术要求。 | 凡符合起跳脚先着地,且其余三点(左腿屈膝,连续击掌、拍脚,摆动腿脚尖过肩)符合一点技术要求。 | 凡起跳脚未先着地,且其余三点(左腿屈膝,连续击掌、拍脚,摆动腿脚尖过肩)均不符合技术要求。 |
二、拳术、器械(满分均为10分)
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拳术器械评分表(表3.),独立对考生的技术完成情况进行评定。按10分制打分,所打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两位。
表3. 拳术器械评分表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10—9.5分 | 9.49—8.9分 | 8.89—7.5分 | 7.49分以下 |
标准 | 动作姿势规范、方法运用合理、技术熟练、节奏分明、协调流畅、劲力充足、风格突出 | 动作姿势较规范、方法运用较合理、技术较熟练、节奏处理较好、动作较流畅、劲力较充足、风格较突出 | 动作姿势基本规范、方法运用基本合理、动作流畅性、劲力、节奏、风格一般 | 动作姿势不规范、方法运用不合理、技术不熟练程、节奏、动作协调性、劲力、拳种风格特点不突出 |
三、其它错误扣分:
1、晃动、跳动每出现一次扣0.1分
2、附加支撑,每出现一次扣0.2分
3、倒地,每出现一次扣0.3分
4、器械触地、脱把、碰身、变形,每出现一次扣0.1分
5、器械折断扣0.2分
6、器械掉地,每出现一次扣0.3分
7、长拳、南拳、剑术、枪术、刀术、棍术、南刀、南棍套路时间不得少于1分20秒,不足规定时间在2秒钟以内者(含2秒钟)扣0.1分,在2秒钟以上4秒钟以内者(含4秒钟)扣0.2分,以此类推。
8、太极拳、太极剑套路时间为3~4分钟,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在5秒钟以内者(含5秒钟)扣0.1分,在5秒钟以上10秒钟以内者(含10秒钟)扣0.2分,以此类推。
四、礼仪
运动员听到上场点名、完成比赛套路及现场成绩宣告时,应向考评员行抱拳礼。
五、示分
由4位考评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两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考生的最后成绩,公开示分。按各项成绩加权,计算出总分。满分为100分。
(二)田径项目
测试内容:按等级证书上的项目进行测试。
(三)游泳项目
测试内容:按等级证书上的项目进行测试,加试200米混合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