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普通民办高等职业专科院校。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现代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学校代码为14176,四川省内招生代码5191。
第三条 办学地址:四川·成都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邮编:610207
第四条 学校以普通高职专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应用型自考助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
第五条 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由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相关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七条 根据单独招生工作需要成立相关业务小组,分别负责报名审核、文化考试、面试技能测试、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在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办学条件和学生就业情况为主要依据,由校内各教学单位提出建议方案,报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一条 若在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个别专业生源不足情况,学院可将未完成专业计划向生源充足专业进行调整。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计划
第十二条 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或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应往届毕业学生。
第十三条 2017年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
编号 | 教学单位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拟招生计划 | ||
普高 | 中职 | 特长生 | ||||
1 | 制造技术系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2400 |
2 | 数控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3 | 工业设计(机电产品造型设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4 | 工业设计(家居设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5 | 工业工程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6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7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8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9 | 包装策划与设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0 | 电子信息技术系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1 | 电子产品营销与服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2 | 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3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4 | 电子商务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5 | 移动通信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6 | 商务系 | 市场营销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7 | 广告策划与营销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8 | 电子商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9 | 网络营销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0 | 采购与供应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1 | 旅游系 | 旅游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2 | 旅行社经营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3 | 酒店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4 | 财经系 | 金融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5 | 财务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6 | 会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7 | 建筑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8 | 建筑室内设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9 | 建设工程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30 | 工程造价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31 | 物业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32 | 法律系 | 法律文秘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33 | 法律事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第五章 考试组织
第十四条 考试方式
1、普通高中考生:文化考试(300分)+综合测试(200分),满分500分。
2、中职、特长考生:文化考试(300分)+综合测试(200分),满分500分。
第十五条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试题分普高类和中职类,由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根据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根据学生类型,对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测试分学生类型划定权重,标准如下:
类别 | 文化考试 | 综合测试 | 特长测试 |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
普通类 | 24% | 16% | 20% | 40% | / |
24% | 20% | 16% | |||
中职类 | 30% | 18% | 12% | 40% | / |
特长类 | 36% | 12% | 12% | / | 40% |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 | 9:00-11:30 | 文化考试 |
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 | 13:00-18:00 | 综合测试 |
特长测试 |
注:考试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第十六条 综合测试
1、普通高中考生:着重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2、中职考生: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按照相关中职类别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3、艺体、特长类考生:根据考生所报类型,着重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第六章 录 取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相同待遇,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测试成绩总分,录取专业按招生专业中报考学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同分段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第二十条 学校单独招生录取以考生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的主要依据,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第二十一条 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免试,学生须填写《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章 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除设有国家各种奖、助学金外,也提供校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贫困学生助学岗位等多项资助,另外,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八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学校网址:http://www.scmvc.cn
2.咨询电话:028-85879393、85879392
3.传真:028-85877005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二○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