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的通知》相关要求,经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资格审查和体检等程序,其中,第1组1名考生体检未通过,由该组最终成绩第17名考生递补。现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24211880、24905236
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满合格的考生按照本人所在组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选岗。
选岗时间:2017年1月25日,上午9:00。
选岗地点:浑南现代商贸区彩霞社区(浑南区彩霞街5号1-3门,浑南一中旁)。
公示期满合格的考生需进行二次资格审查。考生需在选岗当日提供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电话:024-26901808,网 址:www.lnxlrz.org)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适当延迟),享受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救助人员需在选岗当日提供所在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救助的证明信”(证明信必须写明考生本人为享受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救助待遇的人员)。二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再继续聘用。
浑南区民政局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