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是共青团衢江区委下属事业单位,是我区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教育的重要活动场所。因事业发展需要,向社会招聘全日制劳务派遣用工(编外)专业教师。
一、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人数2名。其中,活动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1名。
二、用工性质
劳务派遣制编外用工。
三、应聘条件
1、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3、在校及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活动策划以及组织管理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年龄、专业条件。
四、专业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优先;
4、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具体要求。
五、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考人员在2017年1月18日-1月25日到衢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衢江区府前路9号)222办公室报名。
六、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衢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全日制(非事业编)专业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二)(《报名登记表》可在衢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http://qj.qsng.cn/index.htm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体现业务成果、业务水平的证明材料、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照2张。
3、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的(电话另行通知)准予参加考试。
八、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校外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合格者按60%计入综合成绩。重点测试报考人员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九、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并列第一,则面试成绩高分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考察出现不合格者,由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考察合格,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进行再考察、体检。
十、公示、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需经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单位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后,双方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初聘期限为一年。
十一、工资待遇和工作时间
1、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政策,依据《衢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关于合同制教职工相关待遇的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2、工作时间:每周五天工作制,双休时间主要安排在周一、周二。
3、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570--2295275 13905707675 苏老师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十二、其他事项
1、其他信息可通过网站了解:http://qj.qsng.cn/index.htm
2、微信公众号:qjqqsnhdzx
3、本次招聘具体工作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衢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7年1月15日
附表1
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