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积极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我院2017年面向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择优选拔具有某方面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适合在高职相关专业学习的人才。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
类型 | 报考条件 | |
普高生 | 文理类 |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不低于4C1合格 |
美术类 |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D级不超过三门 |
二、考核方式
省文化联合测试或学校综合素质考核。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1、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公布为准。
2、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符合如下条件:
(1)女生身高在162-173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3-184CM之间。
(2)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视C字表0.7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招风耳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
(4)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扎实的英语基础。
(5)学生入学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需另交特色技能培训费。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日----1月20日
2、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五、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总分150分,以面试方式开展。
综合素质考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关于综合素质考试的说明:
1、参加“江苏省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则无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
2、符合我院“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考生,则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
4、报考艺术类的考生,还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
六、免试申请
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项之一即可提出申请)
免测类型 | ||
免测条件项 | 备注 | |
综合优秀生 | 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为1A或4B及以上的考生 | 报名参加我院2017年提前招生→填写《2017年提前招生免文化测试申请单》(样表在我院招生网下载),样表、证明材料通过EMS方式于2017年2月15日之前寄至我院(详见我院招生网)。 |
(该项条件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 ||
中学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 ||
科技特长生 | 中学阶段有发明创造专利 | |
中学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 ||
体艺特长生 |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十级的考生 |
凡符合“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我院将于2017年2月21日在学院招生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致电0512-53940813。
七、加分政策
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7年前(含2017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体育、艺术及表演等比赛各类奖项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6分;省级一等奖加16分、二等奖加14分、三等奖加12分;地市级一等奖加12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县区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3.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十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九级加5分,八级加3分。
4.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三级运动员加5分。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6.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加10分。
7.少数民族学生加3分。
8.加分申请需登录我院招生网,下载填写《2017年提前招生加分申请单》,与证明材料通过EMS方式于2017年3月20日之前寄至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徐嫣老师,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邮编:215411,联系电话:0512-53940813、53940832、53940833,请注明“提前招生加分材料”。
若文化免试生所申请加分项内容与文化免试内容相同,则此项内容则不予加分。若有考生同一种类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凡符合加分条件考生,我院将于2017年4月1日在学院招生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致电0512-53940813。
八、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1.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或学院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加分;
2.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
3.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专业清”录取。普通类按“文化联合测试分或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文化测试等级按A(50)、B(40)、C(30)、D(20)进行换转。若考生总分相同,理科按文化联合测试分或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文化联合测试数学成绩、文化联合测试语文成绩、文化联合测试英语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物理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化学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生物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文科按文化联合测试分或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文化联合测试语文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数学成绩、文化联合测试英语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政治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历史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地理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按“文化联合测试分或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艺术加试分”由高到低排序;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学生按“文化联合测试分或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
4.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同时公布。
九、学历证书
我院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招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十一、监督机制
1.学院提前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学院提前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招生网对我院提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4.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当年全省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省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邮政编码:215411
传真:0512-53940833
招办咨询电话:0512-53940813、53940832、53940833
投诉电话:0512-53940821
学院网址:http://www.wjxvtc.cn/
招生网:http://www.wjxvtc.cn/s/58/t/137/main.htm
十五、本方案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