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7年前(含2017年)学业水平测试六门(四门必测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市(县)及以上各类表彰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8分;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获市(县)及以上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加10分、获校级三好生或优秀党员的考生加2分、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的考生加1分。
3.加分情况,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4.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三、加分的申请:
1.国家政策加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加分无需申请。
2.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申请免考。
3.上传照片务必清晰,申请表原件考生留存,面试当日复核。
四、加分申请表:
下载打印,手写并签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