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青岛高新区所属青岛中学、青岛实验学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左右,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四)爱学生,具有教育情怀和创新意识;
(五)小学教师具有跨学科教学能力者优先,数学、物理、化学、技术等学科英语水平优秀者优先。
(六)特殊人才及特别优秀者以上招聘条件经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七)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9:00—1月25日16:00
报名邮箱:qingdaozhongxue@bnds.cn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青岛中学、青岛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并将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姓名+学段+毕业学校。报名登记表以“岗位+姓名+学段+毕业学校”命名。
2.初步筛选。根据岗位适应情况,招聘专家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电话通知通过初步筛选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未通过初步筛选人员将不再通知。
3.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中学、青岛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近期免冠照片)、《青岛中学、青岛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现场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学科专业素养测评(笔试+课堂试讲与答辩)+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示聘用
经初审,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岛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qdht.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招聘流程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信息在青岛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gxq.qingdao.gov.cn)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如果没有完成招聘计划,本简章仍然有效,应聘人员可以继续投递简历,学校根据简历投递情况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