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呈报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聊人社字[2016]179号)的有关规定,聊城市轻工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市申报中级轻工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确定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13日,共15天。现将我县轻工工程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报给我们。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高唐县人社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高唐县政通路劳动大厦708室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