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精神,福州大学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17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运动员方可报名。
2.篮球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国家二级运动员并于2014年9月1日之后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3.游泳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国家二级运动员并于2014年9月1日之后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4.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专业
在考生所在地我校年度招生专业中分科类填报,其中北京、内蒙古、青海只招收理科考生。
三、报名办法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手续,并在福州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b.fzu.edu.cn)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至2月15日(无须邮寄纸质材料)。
2.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网报资料进行初审,审核结果拟于2月20日前后在学校招生办网站公布。初审合格考生须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来校参加测试并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170元/人,仅支持工行网银),逾期未确认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四、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2017年2月24日14:00~17:00。
2.报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体育综合馆。
3.所需材料: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近期同版免冠正面两寸彩照4张、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资料、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因故无法提供证书原件者,以报到当天国家体育总局查询系统显示的运动员资料为准)、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相关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所有复印件和打印件均须由所在中学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五、运动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
2.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专项测试,并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者,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3.测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4.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实施细则》。
六、文化课考试
1.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在网络报名时可选择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也可以选择参加高考,但二者不得兼报;国家二级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高考。
2.单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公布。
3.选择参加单考的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招名、缴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4.我校将于5月20日后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七、招生计划
项目 | 招生计划 | 备注 |
男子篮球 | 5 | 其中单考不超过3人 |
女子篮球 | 5 | 其中单考不超过3人 |
男子游泳 | 25 | 其中仰泳不超过3人,单考不超过5人 |
女子游泳 | 15 | 其中仰泳不超过3人,单考不超过5人 |
注:单考录取考生总数不超过10人,具体分项目招生人数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视报名测试情况确定,择优选拔,宁缺勿滥。
八、录取工作
1.我校将根据各项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并在学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2.考生所在地如有举行体育专项省级统一测试,则需按规定参加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3.参加单考且成绩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经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可免于参加高考,我校将根据单考具体分项目招生人数按运动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参加高考的高水平运动员,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地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省控线,原则上即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省控线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经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我校将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按运动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或确有专业培养前途者,我校可申请按省控线65%予以录取。
5.入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所在地组织的高考志愿填报且在规定批次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分科类填报,并服从专业调剂。同时,考生须于2017年6月25日至7月5日登录我校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志愿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6.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7.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8.我校将在入学后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运动专项复测。复测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9.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2866857(招生办),22865198(体育部)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6
十、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201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