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类校考报名系统已开通,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北京城市学院!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表演类、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和书法学专业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统考范围内的,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使用省统考成绩(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不属于省统考范围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个别省份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凡报考我校表演(影视表演)、表演(曲艺表演)、表演(模特表演)、表演(配音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书法教育)专业校考的考生需参加本次网上报名。考生第一次登录时,必须实名输入,准确输入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和验证码,核对无误后,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登录后,请认真填写自己的报考信息,上传近期证件照及身份证,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网上报名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日期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同一考生可同时报考多个校考专业,分别缴纳报名费并领取准考证。该系统可多次登录修改考生信息,也可在现场确认时填写或修改考生信息。
黑龙江考生注意:报考我校的黑龙江省考生只能在黑龙江考点(黑龙江东方学院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不能跨省参加考试。
广东省考生注意:报考我校的广东省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通知。
其它可在北京考点参加考试的省份,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后有说明。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注意事项:
(1)由于交通和安全考虑,请考生及家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来考试。
(2)考试当天为维护考场秩序,家长不得进校,有送考生的家长请将考生送至门口后请迅速离开,以避免人员堆积拥挤,影响考生进入考场,为了您自己和别人的孩子,请您配合,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