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招生计划数为30人,具体项目如下:
西洋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打击乐(主要为定音鼓、小军鼓)。
民乐:唢呐、竹笛、笙(抱笙)、二胡、古筝、三弦、琵琶、柳琴、扬琴、中阮。
电声乐器:吉他、贝斯、架子鼓、键盘乐器。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
舞蹈:古典舞、芭蕾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省考试院规定的参加2017年提前招生报名基本资格。
2.特长要求
(1)器乐类:能熟练演奏招生项目中某一种西洋乐器、中国民族乐器或电声乐器。乐器演奏要求达到优秀水平,并且有较熟练的视奏能力。
(2)声乐、舞蹈类: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好,女生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具有专业水准,曾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过奖,能担当领舞、领唱之职。
三、报名办法
1.通过招生网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支付文化联考考试费。
2.艺术特长考生均须参加省文化联考。
3.艺术特长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报《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6)。
(2)艺术考级证书、参加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用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请注明提前招生报名材料)。
4.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到我校参加艺术特长生加试,并交纳考试费60元。
四、艺术特长生加试内容
1.西洋乐:演奏中级程度以上的自选曲目一首(五分钟以内),并加考视奏。西洋乐中的打击乐除了演奏自选打击乐器外,小军鼓为必考项。不允许带伴奏。
2.民乐:演奏中级程度以上的自选曲目一首(五分钟以内),并加考视奏。不允许带伴奏。
3.电声乐器:演奏中级程度以上的自选曲目一首(五分钟以内),并加考视奏。不允许带伴奏。
4.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八分钟以内),并加考视唱。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不允许现场伴奏。
5.舞蹈:表演自选舞蹈作品一个(五分钟以内),并加试①基本功展示②舞蹈即兴表演③模仿舞蹈动作。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
五、录取办法
1.艺术特长生加试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得分进行排序,确认前30名考生获得艺术特长生的资格,若考生成绩不符合特长生要求,将按实际情况认定艺术特长生人数。
2.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还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及特长生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