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部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确认
(一)入围考生名单
安婷等748人入围我部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附件1)。
(二)考试确认方式
请入围考生于1月12日12:00前以邮件方式确认参加考试。
邮箱地址:person1@mofcom.gov.cn
邮件标题及内容:XXX(报考职位、姓名和手机号)确认参加商务部考试
(三)调剂
塞尔维亚语职位入围考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5:1的比例,国家公务员局已发布公告,对该职位进行调剂,考生可于1月11日8:00至13日18:00申请调剂,我部将另行公布调剂成功考生名单。
(四)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入围考生,请于1月12日12:00前将本人签名确认的《放弃考试资格说明》(附件2)传真至我部人事司干部一处。
(五)为便于联系,请入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二、资格复审
(一)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我部将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请入围考生于1月13日前(含13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往我部接受资格复审(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报考商务部公务员推荐表》1份原件和4份复印件(附件3,请下载填写后将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2.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的报名时已获得的英语水平考试证书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报名时已获得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在校生须提交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生毕业时间证明》(附件5)原件,证明中须注明“XXX同学可于2017年7月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6.应届毕业的委培生和定向生还须提交学校和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原件,证明中须注明“XXX同志非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一处,邮编:100731,信封背面(贴有快递单面)右上角注明考生姓名、职位名称和职位代码。
邮寄方式:邮政特快专递EMS(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一)考试初定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司网站。
(二)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请自理。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65198936
传真:010-65198934(24小时自动接收)
商务部人事司
2017年1月10日
附件:
1.商务部2017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入围考生名单
2.放弃考试资格说明
6.同意报考证明(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