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山亭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61,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2017年1月17日—1月1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二、审查地点:区教育局东二楼会议室
三、有关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6年山亭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山亭生源类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应聘的需提供5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请各位考生提前核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学信网)登录账号及密码,以备资格审核时查验。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632-8811791;
2017年1月9日
附件1:2016年山亭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