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1.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做到公平、公开和公正。
2.参加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复试的考生为:报考资格符合我校博士招生简章规定且审查合格的考生。
3.为保证本次复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成立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次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统一指导、监督。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池忠军;成员:曹洪军、阎国华、焦金波。
4.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课二考试和综合面试(包括外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考察)。
业务课二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内容为考生报名时选定的第二门考试科目。
外语测试以翻译笔试为主。
专业综合素质考察由考生已取得的本学科成果和专家面试两部分构成。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20 分钟。
5.复试成绩=业务课二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其中,业务课二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翻译笔试满分40分,考生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已取得的成果满分20分,专家面试满分40分)。
考生已取得的成果计分办法为:
成果类别 | 计 分 | 成果类别 | 计 分 |
Ⅰ著作、论文 | 第一作者 | Ⅲ 科研获奖 | 国家级科研奖励:主持人20分/项,前6名10分/项;省(部)级科研奖励:主持人一等奖10分/项,二等奖6分/项,三等奖4分/项;前3名一等奖6分/项,二等奖4分/项,三等奖2分/项。 |
专著 CSSCI来源期刊论文 | 10分/项 |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论文 | 5分/项 | ||
Ⅱ 科研课题 | 主持人 | ||
国家级科研课题 | 20分/项 | ||
省(部)级科研课题 | 10分/项 |
注:①科研、论文教育厅获奖按厅级奖不加分;②学科成果最高分为满分计20分。
6.学院将组织专家面试小组、成果鉴定小组和业务课二命题小组,以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7.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已经取得的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交杂志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的复印件,课题需提交课题立项文件或合同的复印件,获奖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术专著需提交原件一份。
考生所提供的成果材料,由成果鉴定小组核实。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8.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复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2月26日至2月28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复试科目 | 地 点 |
2月26日 8:30-17:00 | 报 到 | 南湖校区文A203 |
2月27日 8:30-9:30 | 专业外语翻译(笔试) | 南湖校区文A208 |
2月27日 9:40-11:40 | 业务课二考试 | 南湖校区文A208 |
2月28日 8:30-8:45 | 面试专家小组会议 | 南湖校区文A208 |
2月28日 8:45-12:00 14:00-17:00 | 专家面试 | 南湖校区文A208 |
9.初试成绩公布后,学院在学校划定的初试合格线基础上,计算考生总成绩,并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10.2017年我院普通招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3人,“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2人。
学院根据招生名额,普通招考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分别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
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和业务课二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1.按照考生报名志愿,由相关导师选择招收;若某位导师被录取的考生多于其招收人数,可尊重考生意愿调剂至本专业其他导师。
12.复试结束后,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页上予以公布。
网址:http://mks.cumt.edu.cn/
联系电话:0516-83591408
联系人:李志峰
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