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院通字[2016]19号)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 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为保证本次复试、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成立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
1.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
(1)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研究确定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并对复试专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培训,确保复试程序公正和复试结果公平;
(3)确定考生面试的内容结构及评分标准;
(4)指导各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面试工作;
(5)审定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
(6)负责对考生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2.复试专家小组的组成及职责: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指导教师在内);对专家小组成员的要求是:具有本学科教授职称、办事公正、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
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应按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完成复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学科拟录取学生建议名单以及学业奖学金的建议等级。
二、复试内容及分值构成
(一)硕博连读、申请-审核的考生
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综合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25分)、专业知识(25分)和综合能力(50分)三部分(考生的前期研究成果为综合能力考查的重要方面,请考生将研究成果相关资料带来,供考官参考),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普通招考的考生
“普通招考”形式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过程,但是复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业务课二课程考试,第二阶段为综合面试。其中,在第一阶段考试合格者,进入第二阶段的综合面试。
具体内容与过程如下:
1. 第一阶段业务课二笔试,考生按照博士报名时选定的考试科目参加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第二阶段为综合面试,面试内容与硕博连读、申请-审核的考生的综合面试相同。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硕博连读、申请-审核的考生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我院2017年招收硕博连续、“申请—审核”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2017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报到,报到地点:南湖文科楼A523。
2017年1月12日上午综合面试;考生须于8:30到达A501集合,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指定地点候考。第一个考生结束面试后到达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二)普通招考的考生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我院2017年招收普通招考的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2017年2月26日上午9:30—11:00报到,报到地点:南湖文科楼A523。
2017年2月27日上午9:00—11:00,业务课二笔试,地点在南湖文科楼A501。
2017年2月27日下午4:00前公布业务课二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综合面试。考生可以通过公共管理学院网站“研究生培养”栏目查看成绩,也可以到公共管理学院(南湖文科楼五楼)公告牌查看成绩。
2017年2月28日上午综合面试;考生须于8:30到达A501集合,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指定地点候考。第一个考生结束面试后到达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四、录取工作
导师指导人数多于录取指标,所带博士人数较少的博导优先招生。有超期未毕业的博士的博导不享有优先招生权。招生指标为,行政管理专业3名,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2名。
(一)硕博连读、申请-审核的考生
1.各专业依据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将报考每位导师考生中排名第一的考生进行本专业排名。在复试小组综合考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基础上,对考生的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意见和拟录取名单。根据招生指标,行政管理专业招生1人,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招生1人。若无达到录取要求的人员,招生指标自动划拨为统考的学生。
2.“申请-审核”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二)普通招考的考生
1.各专业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专业外语+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将报考每位导师考生中排名第一的考生进行本专业排名,在复试小组综合考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基础上,对考生的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意见和拟录取名单。招生指标依据总指标数和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录取后剩余指标确定。 “普通招考”形式的考生校统考外语成绩 、业务课一成绩或者总分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专业排名资格,由各导师综合面试成绩排名在后的考生依次递补,进入专业排名。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院招生规模的15%。
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五、学业奖学金评定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应在复试录取时确定,具体评定办法依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