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11名公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详见职位表附件一)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
(二)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三)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综合能力;
(四)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2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1月23日至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材料:本人填写《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请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0号,联系人:杨妙婷,联系电话:0757-83207937,邮编:528000。
(二)资格审查:禅城区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于2月16日在法院官网公布审查结果及考试事项。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初定2月25日,面试时间初定2月27日。根据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审查、体检。
(五)录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有关转任手续。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17月1月6日
附件:
易贤下载网:2017年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