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方式
按百分制计分,面试采取同期集中进行,面试人数依据现场报名人数,考生以当场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方法
通过对以往国家公务员面试试题的研究,全市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结果作为计入面试成绩的唯一依据。
3、面试考官独立
每个考官独立按照面试要求和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独立打分,不徇私情,不互相商议,不对考生进行评论,不受考生学历、经历、社会关系等因素的影响。
4、面试纪律严格
(1)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面试题目,不得透露任何一位考官对考生的具体评分;不得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情况;面试期间考官、监督员、计分员、复核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并交由监督员集中保管。
(2)参加面试的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不得拉关系、走后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必须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必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交给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面试。
违反上述面试纪律的,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接受监督
邀请纪检监察部门选派监督员,自始至终对面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力求面试公正、有序进行,提高考试录用人员的公信度。
6、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抽签区抽取面试序号。对迟到者,一律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时,考生应带齐相关证件,证件不齐者须出具相关证明。(必须携带考生身份证)
(3)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自己、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报名序号、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当即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每次回答完考官的问题时,请说“回答完毕”。回答完考官提出的全部问题后,需等候宣布面试成绩。
(5)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盘锦市司法局
2017年元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