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常山县教育局提前招聘职业中专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专业要求 |
机械 | 3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 |
电子电工 | 1 | 维修电工 |
汽修 | 2 |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信息技术 | 3(其中教育局装备中心1名) | 程序和网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 信息与计算科学 |
财务会计 | 1 | 财务会计 |
旅游与酒店管理 | 1 | 旅游、酒店管理 |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2017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一致,身体健康。
2.人才引进对象,享受的待遇参照附件执行: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且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一致),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②省特级教师、地(市)级拔尖人才、名师、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按照公告要求将相关材料发wam2661@163.com,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止。
四、招聘形式和办法
1.素质考评(40分):根据报考者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等进行综合量化计分,根据得分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电话通知报考者参加面试。
2.组织面试(60分):面试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面试地点:常山县职业中专。面试采用现场面谈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上课、实践操作及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等,进一步了解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语言表达、性格特质、岗位匹配等方面的表现,并由面试考官组予以量化计分,面试分低于36分者为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确定签约:按照素质考评得分和面试得分的合计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者,毕业后经资格复审、组织体检、综合考察等均合格的,正式签订录用合同。被录用者具有正式编制,其待遇按浙江省政府规定政策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五、招聘要求
1.报名时请将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证明、师范生证明、政治面貌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业成绩,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发送至规定邮箱。
2.因报考者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5016926
浙江省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常山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