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工商学院2016年河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2016年 | 备注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专业课成绩录取,录取不分文理 | ||
设计学类 | 环境设计 | 256 | 236 | |
视觉传达设计 | ||||
播音与主持-文、理 | 289.8 | 229.2 | 播音按综合成绩录取,编导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录取不分文理 | |
广播电视编导-文、理 | 468 | 401 |
录取规则
所有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河北大学戏剧与影视学类校考专业测试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河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专业测试成绩;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专业使用河北省美术联考或统考成绩。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校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要求校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要求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