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12月29日我县分别召开了金乡县文化系列、农业技术系列、档案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建筑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对65名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9名申报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 65名同志晋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9名同志晋升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15日对金乡县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报给我们。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 金乡县府前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 272200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