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
2016年中小学一级、二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梅市教人〔2016〕39号)、《广东省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的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单位登陆丰顺教育信息网站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和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我局网站公示时间为12月20上午8:00分日至12月28日下午5:30。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单位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统一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12月31日以前报送县教育局人
事股。联系人:丁能松;电话:6625761。
丰顺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